让语文教学与法制教育“幸福联姻”
----浅谈语文课堂教学中的法制教育渗透
【摘要】
在语文课堂教学中适时地,灵活多样地采取各种方式渗透法制教育,就能把语文与法制,这两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领域密切交融在一起,让它们“幸福联姻”,以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为学生的健康幸福地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
语文教学 法制教育
当今社会法制已经十分健全,人们保护自己的主要武器之一就是法律。大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我国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普遍存在方法呆板枯燥、内容脱离中小学生生活和学习实际等一系列问题,开发新的学校法制教育资源已经势在必行。
在所有学科中,语文作为一门以培养与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为主要任务的学科,在法制教育的实施中,以其得天独厚的优势,理所应当地成为其主力军。语文课堂教学作为语文教学的主阵地,其中能作法制教育的素材更是非常多,能对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也可以是多方面的。
一、渗透义务教育法的有关知识
如在讲授《伤仲永》时,除了需要学生掌握文中语文知识外,还要引导学生学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知识。讲到文中“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而导致最终“泯然众人矣”时,我向学生宣传义务教育法,如“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那么,如果是在今天,方仲永父亲的做法对吗?为什么?学生就回答道“违反义务教育法”,“剥夺了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作为孩子,可以控告父亲的违法行为,争取上学的权利”等等。我借此教育学生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渗透刑法的有关知识
譬如,教学《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时,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写得酣畅淋漓、痛快至极,体现出主人公嫉恶如仇、惩恶扬善的侠义精神。这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以暴制暴的行为在封建时代“恶人横行,好人受欺”的黑暗背景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但教师如果只是简单地照本宣科,对于世界观处于形成期的初中学生来说,难免会误导学生产生漠视社会秩序和法律的错误观念,所以就有必要用现代人理性的法眼来引导他们辩证思维,学会用批判审视的眼光重新解读经典名著,做到“去糟粕、取精华”。
鲁提辖的行为究竟对不对?今天如果遇到这种类似的事情,应如何对待?引导学生历史地、辨证地来看待鲁提辖的行为。强调指出,在当时那种黑暗社会里,人们有怨无处可诉,只寄希望于鲁提辖那样的侠义之士来伸张正义,惩罚恶人,保护良民,鲁提辖是一个除暴安良的正义化身。我们应学习的是鲁达除暴安良、扶弱济贫的精神,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但是,我们应依法行事。要有伸张正义的精神,赋予正义感;要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治人;如遇歹徒,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正确对待,不可也不应该卤莽行事。同时,对于我们初中学生来讲,我们应该机智,充满智慧地去解决。可以请求他人,可以发短信,也可以直接拨打110……总之,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条件下进行,以避免不必要的牺牲或损失。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法制观。另外,我们还可以将“有理无法讲、有冤无处伸”的封建黑暗社会背景与今天法制健全、充满民主的现代法理社会进行比对,既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又加深学生对宋朝末年封建黑暗统治下“官逼民反”梁山好汉的悲惨遭际的批判理解。
三、渗透治安管理意识的教育
《社戏》中有这样一个场面:孩子们在看社戏的归航途中,偷吃了六一公公的豆。小说的主题是表现少年纯真的友情,赞扬农村少年的一些美好的品质。“我”在以后的生活中再也没有感受到这么淳朴、天真、可爱的少年朋友般的友情了。
但我们也有必要向学生讲清偷豆是违反社会公德,虽然还未成年,但也应该接受治安处罚。杜绝学生盲目模仿。渗透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在我们国家刑法中第263条、264条、第269条都有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偷窃少量公私财物,虽然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一般违法行为法律意识,但对于一个学生来讲,也是可耻的。
再如学到《孔乙己》这一篇课文时,也应让学生明白丁举人殴打孔乙己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教学胡适先生的《我的母亲》时,可以设计这样的问题:“‘我’的母亲被五叔恶语中伤后,气得大哭,然后选择当面质问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你能为她指出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吗?
四、渗透民法的有关知识
譬如,在《羚羊木雕》一文中,“我”把家里的贵重物品(羚羊木雕)在未得到家长同意的情况下送给了“我”的朋友万芳,以此来表示小伙伴之间的友谊。家长则因为物品的贵重而要求索回,这就形成了一个从道德与伦理角度都不容易讲清楚的问题。究竟是顾及孩子们之间有友谊重要,还是孩子应该听大人的话重要?事实上,如果仅仅从道德伦理的角度讲,这确实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因为孩子与家长双方似乎都有自己的理由,似乎谁都没错。怎样才能对此给出较有说服力的解释呢?只能从法律的角度寻求答案。
我国的《民法通则》对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明确的规定。《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第十六条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此可见,课文中的“我”把羚羊木雕在未得到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就送给别人这件事究竟是否正确,首先应该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根据课文内容,“我”的年龄应该是在16岁以下,因此“我”的行为应该得到法定监护人(即家长)的同意。课文中的“我”在并没有取得法定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就把家里的贵重物品羚羊木雕送给别人显然是不对的。因此,对课文中提出的“我”究竟应该怎么办的问题,正确的回答是首先应该按法律办。
五、渗透森林法的意识
在讲到《罗布泊,消失的仙湖》时,除让学生明白罗布泊消失原因,懂得人类不合理的开垦、利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对造成环境的恶劣变化之后,还向学生讲讲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使之明白法律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采伐林木必须因地制宜地采用合理采伐方式,严格控制采伐,对采伐区和集材道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在采伐后及时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教育学生让他们知道任意开荒和乱砍乱伐破环森林、乱扔垃圾等都是违法,也使学生更进一步懂得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再如在学习《那树》时,我组织学生开展“我为‘老树’写诉状”的活动,也是为了让学生学会爱护树木、保护环境。
六、渗透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知识
我在教学《斑羚飞渡》文章时,曾针对狩猎队围攻斑羚等行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屏幕显示:金雕等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斑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即使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滥食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由于环境的恶化,人类的乱捕滥猎,各种野生动物的生存正在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威胁。屏幕再现广东前些年因大肆捕杀蛇,造成鼠泛成灾的画面,食用鸽子、猴等野生动物酿成非典等灾害。让学生谈看后感受,学生开始意识到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性,认为野生动物也是地球大家庭的成员,人类应该与它们和平共处,我们要保护好地球家园,学生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被激发出来了。
再如教学《童趣》一课时,我也引导学生学习作者爱护小动物的优秀品质。
七、渗透文物保护的意识
在教学《苏州园林》《中国石拱桥》等文章时,一方面要让学生了解苏州园林的布局美、配合美、映衬美、层次美,赵州桥和卢沟桥的形式优美、结构坚固、历史悠久,在感受到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勤劳、智慧和伟大创造力的同时,又要向学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让学生树立对国家文物的爱护意识,让学生明白:如刻字“某某到此一游”、私自据为己有,私自贩卖等凡是故意破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名胜古迹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讨论“我家祖传的古玩,可以买吗?”从而让学生明白,这也是违法。文物国有,任何人可以保存,但不得转卖,更不能倒卖。
这些知识在教学《化石吟》的时候也同样讲到。
八、渗透兵役法的有关知识
我在讲授《木兰诗》、《石壕吏》的时候,除引导学生学习诗歌内容外,还给学生讲一讲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现在已经远远不像以前的封建社会那样,国家想什么时候征兵就什么时候征兵,想征用谁就征用谁,而是具有一套完备的法律制度,并且十分合理化和人性化。让学生明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履行兵役的的义务,教育学生在国家最需要的时候,我们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
九、渗透种族歧视、法制进程等方面的教育
如在教学《威尼斯商人》时,上课前,可以有意识地安排学生高歌《五十个民族五十六支花》。我们看到夏洛克是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高利贷吸血鬼的典型。他具有贪婪、固执、残酷的本性,揭示批判资本主义商人唯利是图的剥削本质。同时,他也是一个在基督教社会里受欺侮的犹太人。夏洛克对安东尼奥的报复有合理而又复杂的动机。人们对夏洛克,既鄙夷他的贪婪,憎恨他的残酷,又多少同情他所受的种族压迫和屈辱,这是明显的种族歧视。进而联系歌词,让学生深深地明白,在我们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决杜绝了大汉族主义的滋生与蔓延,五十六个个民族一律平等,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的和谐民族关系,五十六个兄弟姐妹亲如一家。
同时,也可以让学生通过品读原告和被告双方激烈的法庭辩论全过程,让他们充分感受了作品惩恶扬善的主题,也了解了法律的基本概貌--以法律为依据,尊重事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这对于中小学生今后踏入社会后法律意识的养成起着难以估量的作用。我在教学这一课时,除了带领学生们了解作者、分析形象、理解主题、品味语言之外,还给他们简单地介绍了西方法制史、民主政治等法律常识,又要求学生课外查阅相关法律书籍文献、撰写心得体会,从而就把从课文中得到的法律理念深深植根于学生的思想之中。
此外,在学习《变色龙》一课时,可以引导学生质疑:“奥楚蔑洛夫的做法符合法律程序吗?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怎样的法制进程呢?”
总之,在语文课堂教学中适时地,灵活多样地采取各种方式渗透法制教育,就能把语文与法制,这两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领域密切交融在一起,让它们“幸福联姻”,以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为学生的健康幸福地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语文新课程标准》(初中)
《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
《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刑法》。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