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管理 > 规章制度 >
规章制度

沁园中学公文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2-14 08:19:19   来源:    浏览:

为做好上级各类公文接收、汇报、落实、反馈等全环节工作,保障学校公文流转有序运行,特制定公文管理制度。

1.所有公文接收处理要坚持“统一管理、闭环操作”的原则,不论从何种途径收到的公文,须交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登记、分发。

2.凡须承办的公文,经书记或校长批示后,由校办公室按批示意见和要求通过公文流转下发各处室。

3.各处室收到承办公文后,按照指示要求,抓紧办理,急件随到随办,限时性文件,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完成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对需要反馈、上报、答复等类公文,负责处室拟稿后,须经分管副校长审阅,并报书记或校长,同意后,方可反馈上级部门。

5.办公室负责督办、催办各处室办理的文件。一般应在公文要求办结日期前两天进行催办。重要公文应公示在办公室公告栏,提醒各处室及时办理,

6.严格落实公文保密制度,根据不同层级保密规定,选择打印、复印、抄写、阅览等,禁止通过qq、微信等形式传阅密文。

 

2025年2月10日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章使用管理的办法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