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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济源市沁园中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9-02 08:51:28   来源:    浏览: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我校又好又快持续发展,根据《济源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规定》的有关政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

一、请假

1.请假大于一晌小于一天(含一天),须经四个级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有效。

2.请假时间一天以上,不超3天须经四个级部负责人、分管的校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有效。

3.请假超过3天的,须经四个级部负责人、分管的校级领导、校长审批后方可有效。

4.临时性外出(如接孩子等事宜)需时间两节课以内的,在钉钉上打外出卡,经四个级部负责人审批,不计入考勤,但返校后及时告知,未按时返校的按旷工处理。

5.所有公差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填写出差审批表不列入考勤

6.有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生育、会议等)、外出、出差必须通过钉钉审批,且必须完成各级审批后,方可有效。若有些领导没有来得及审批的,请电话提醒有关领导及时审批。

二、考勤

1.日常考勤:工作时间内由考勤人员对出勤情况进行考勤,各教师依据课表上课,有调课和请假的以年级教务处备案和钉钉记录为准,考勤结束后对考勤情况即时通报,并接受监督。

2.专项工作考勤:学校组织的专项工作(考试、阅卷、大型活动等专项活工作)列入考勤,根据学校的活动安排对出勤情况进行考勤,有事请假的以钉钉请假为准,列入日常请假管理,活动结束后对考勤情况即时通报,并接受监督。

3.会议考勤:会议考勤的范围包括常规例会考勤、专题教研、各类专题会议考勤,根据学校对会议的安排情况进行考勤,有事请假的以钉钉记录为准,列入例会请假管理,会议结束后对考勤情况即时通报,并接受监督。

三、销假

1.教职工请假期满或提前回校工作时要及时到级部办理销假手续。

2.学校将对请销假制度的执行进行不定期抽查,教职工未及时销假的,自假期满后第一个工作日依旷工对待,对于包庇、隐瞒不报的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四、制度

1.产假、长期病假按济教体[2014年]文件执行。法定时间内如数发放。婚假、丧假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请病假1周以上1个月以内者,须有本市镇级以上医院近期病情诊断和建议休息治疗的证明;请病假1个月以上者,须有本市市级医院近期病情诊断和建议休息治疗的证明。

五、待遇

1.日常请假:查岗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未按时打卡的扣1分,旷工或旷课一次扣30分。每月事假累计一天或病假累计两天或病事假累计两天不扣,超期每天扣10分;超过1周以上(含双休日)的,根据当月出勤天数按比例折算基础绩效考核。凡当月病事假超过1个月(含双休日)的,取消当月绩效考核。

奖励性绩效:请假超过5个以上工作日的,超过部分根据当月出勤天数按比例折算扣除奖励性绩效考核;请假12个工作日以上的,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2.会议请假:会议包括例会、教学反馈会议、升旗等,会议迟到一次1分,请假一次2分旷会10分

3.专项工作请假:被学校列为专项工作的请假,依据活动的时间分为半天、全天每天按照20分扣除。

4.全勤奖:全勤将为附加分值,当月无请假出满勤的加10分。

4..其它依据《济源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规定》济教【2014】220号要求,报上级部门审批并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

六、说明

1.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教职员工。当月退休的教职员工可给予适当照顾。

2.凡本制度或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一律以上级文件为准;凡本条款中有未涉及到的一律以上级文件为准。

3.该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2024516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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