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教研 > 课题聚焦 >
课题聚焦

济源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科研型校长、科研型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9 17:53:38   来源:    浏览:

济源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科研型校长、科研型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典型引领和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智库作用,提高广大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的科研素质,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教育科研积极性,响应教育家办学的时代新要求,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形成“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科研兴师”的良好局面,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济源市首批“科研型校长和科研型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科研型校长评选范围:全市各中小学校正副校长、幼儿园正副园长。

(二)科研型教师评选范围:各中小学、职教、幼教等从事教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和专兼职教科研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科研型名校长: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扎实的教育科研理论与实践基础;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担任校长(或副校长)职务3年以上;

3.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或正在主持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研究工作;

4.主编(副主编)并公开出版教育科研著作1部以上,或在CN教育类刊物发表教育科研论文 3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或在省级以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中获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者);

5.所在学校办学具有特色,教育科研工作成绩突出,成果显著,积极承办上级部门组织的科研活动,或在上级部门组织的科研活动中推广交流教育科研成果的,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二)科研型名教师:

1.掌握教育科研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和教育科研能力;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或正在主持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研究工作;

4.主编(副主编)并公开出版教育科研著作 1部以上,在CN教育类刊物发表教育科研论文 3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或在市级教育科研成果评奖中获一等奖 2项(或获省级二等奖 2 项者)以上者;

5.积极参与上级科研活动,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及班级管理能力,获评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在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表彰活动中获得奖励的。

三、评选办法

(一)个人申报。

申报者需要填写《济源市首批科研型校长、科研型教师评审表》1式3份(见附件),随附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文件、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科研型校长申报者还需提交《教育科研兴校经验》书面材料1 篇(3000 字左右),科研型教师申报者需提交 《教育科研兴教经验》书面材料1 篇(3000 字左右)。

(二)单位初评。

以中心校、市直学校为单位进行初评。各单位要组织评审专家组,对所有申报者的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推荐校长和教师各1名参加市级评选。

(三)评审表彰。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人员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首批科研型校长2-5名,科研型教师5-10名。经公示无误后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进行表彰。

四、其他事宜

(一)科研型校长和科研型教师是对校长、教师教育科研水平和成就的荣誉认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择优推荐。

(二)评选活动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并建立考核和评估机制,实行年度教育科研业绩考核,动态管理。

(三)各单位务于9月23日前将推荐人员《评审表》及所有业绩材料报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崔建平  马亚青

附件:济源市首批科研型校长、科研型教师评审表

 

 


上一篇:沁园中学2019年春学段课题汇总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