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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通告

沁园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修订稿)

发布时间:2019-12-04 16:38:48   来源:    浏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劳绩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

2.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的原则。

3.体现团结协作又兼顾学校以往实施多年的分配制度和学校各类人员之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关系的原则。

三、考核小组及考核形式

1.领导小组

组  长:卫强

副组长:刘秦山  吴  岩  王伟

成  员:学校各处室、年级主任

2.考核小组

组  长:卫强

副组长:刘秦山  吴  岩  王伟

成  员:由各年级和服务中心四个部门自行选取教师代表成立考核小组

3.考核方法及发放形式

考核结果(主要以积分形式呈现)由考核小组负责统计公布。

考核方法:每月考核一次,每年6-7月间、1-2月间由办公室、财务室具体负责汇总考核结果,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造册,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市社保局审批后,由市财政局划入教职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学期发放一次,全年按照九个月的绩效考核发放,其余3个月(寒、暑假)按照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平均发放,不留余额。

四、绩效考核项目和内容

(一)校长和书记的绩效考核

由市教育局负责考核实施

(二)班主任的绩效考核

重点围绕班主任实施教育引导、开展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及团队活动、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面向全体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班级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习效果及财产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实行月考核公布,每学期末统计汇总。分成三个等次,A等(25%)320元,B等(50%)300元,C等(25%)280元。

A级考核内容

权重

B级考核内容及细则

责任科室

班     主     任

人均300

班级德育常规管理:行为习惯、卫生、集会、班会、自行车管理、板报、阳光大课间、寝室等(40分,政教处负责)

政  教  处

教学常规管理及效果(40分,教导处负责)

公物管理(10分,总务处负责)

德育活动及班主任材料检查(10分,政教处负责)

(三)专任教师的绩效考核

专任教师的绩效考核总分为600分,包括师德师风(100分)、教师工作量(150分)、工作常规(100分)、工作业绩(150分)、考勤(100分)五个方面。

1.师德师风(100分)

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沁园中学师德规范承诺》,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利益。

A级考核内容

权重

B级考核内容及细则

责任科室

师  德    师  风

100

学生、家长评议  (30分,政教处负责)

政  教 处 

教育教学行为(60分,政教处、教导处负责)

各项师德活动     (10分,政教处负责) 

 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项考核为0分:

①从事有偿家教的;

②组织学生乱订教辅资料的;

③因言行不当,给学校教育教学造成重大损失的;

④电访、信访、越级上访等其他违规行为影响学校声誉的。

 2.教师工作量(150分)

由教导处具体负责教师工作量的考核工作。

①教师参考工作量 (结合学校实际,切块为主,兼顾课节)

A、语文、数学、英语两个班   物理、化学四个班 

B、体育八个班,音乐、美术、信息、地方十六个班  

C、思品、历史、地理、生物八个班

注:a、教师参考工作量为代课上限,原则上按照学校工作实际安排,全年不低于标准工作量计算

b、教师工作量不足的按比例折算

c中招考试的文化课科目,按照学校工作实际安排,原则上全年按照不低于参考工作量计算

②其它工作量

A、所有行政领导在完成分管工作的前提下,校级领导每月加15分,中层正职每月加10分,中层副职、学科组长、备课组长每月加5分(不重复计算)。

B、语、数、英教师每月加10分,代单班课的每月加5分;体、音、美训练队的辅导教师由政教处考核,学校绩效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每月酌情加5-10分。

C、晚上看班和值班的教师每月加5分。  

D、九年级理、化教师在完成现有周课时工作量的前提下,物理、化学带四个班的每月加10分;

E、若行管人员中途因学校需要代课的,原则上减少处室工作量,不再加分。若工作岗位不允许减少工作量,考虑到本人未完全按照教学人员要求工作的因素,增加学科的工作量按1/3折算后计入考核。

注:满工作量又因教学工作需要增加课时的计入超课时,参考学科工作量折算计分进行考核。因教育教学其它工作需要,确属通过工作量体现的,由学校研究并按照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加分。

③相关规定

A、学校行管人员代课的参与专任教师的绩效考核,工作量计算为:校级领导的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代课不少于同学科工作量的四分之一;中层正职完成本职工作的的情况下,代课不少于同学科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B、行管及教辅人员的工作量相当于教师参考工作量的95%

C、以暑期学校工作安排为准,在工作允许范围内,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的任课教师代同学科教师一半工作量或一半任课班级的按标准工作量计算。(修订处)

3.教学常规(100分)

①按照《沁园中学教学常规要求及检查落实措施》由教导处具体负责考核,每月检查公示,每学期末汇总。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任课教师在教学常规考核时予以适当照顾。

A级考核内容

权重

B级考核内容及细则

责任

科室

教学  常 规

100

1.计划总结(10分) 

教   导 

2.教案、上课、作业、听课(30分)

3.教研活动(20分)

4.教育科研(20分)

5.考试工作(20分)

②行管及教辅人员的常规考核重点按其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情况考核,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技能水平等方面,原则上由各处室主任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按满分100分考核,但必须分开档次,分数不能一样,然后结合值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A级考

核内容

权重

B级考核内容及细则

责任

科室

常规

工作 

100

1.履行岗位职责(50分)。处室所分配的工作,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每次少得5分。若未能按时完成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此项一票否决。

相关科室

2.服务质量及技能水平(50分)。因未能尽职尽责,受到学校通报的每次少得3分,受到校长通报的每次少得5分。受到上级及新闻部门通报的每次少得10分。负面影响较大的此项一票否决。

 

 

3.值班等重点工作配合。值班未到的每次少得5分,值班记录未交未记的一次少得2分,值班因未到造成重大损失的常规工作一票否决。学校重点工作未做或未参与的一次少得10分,负面影响较大的常规工作一票否决。

 

4.工作业绩(150分)

A级考核内容

权重

B级考核内容

责任科室

工作

业绩

150

文化

课教师

1.各科成绩均折合成100分进行计算,所有考核以班为单位积分,教师最后得分均折合成一个标准班。

教      导  处

2.考核内容为:及格率、良好率、优秀率、平均分、有效率等。

3.中途接班根据进步幅度加分,加分时限为一个学年度。

4.按照期中(40%)、期末(60 %)的比例计算出每学期工作业绩得分。每月工作业绩考核均按学期工作业绩得分计入。

体音美、信息课教师

1.  考试成绩按文化课教师计算。

2.辅导教师所带训练队的学生在市级以上的比赛活动中取得济源市团体一等奖(或第一名)的业绩考核上浮10%,荣获市团体二等奖(或第二名)的业绩考核上浮5%荣获国家、省团体一等奖(或第一名)的分别分加30、20分,荣获国家、省团体二等奖(或第二名或优秀组织奖)分别总分加20、10分。

 

 

行管

教辅

人员

考核由教师代表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按照150、145、140分三类进行考核。第一类占25%,第二类占50%,第三类占25%。每学期期中、期末测评两次。

办  公  室

说明:1、市级参赛队伍不少于三支,否则只计第一名;2、省级以上比赛8支以下(含),第一二名为一等奖,三四名为二等奖,五六名为三等奖;12支以上(含),第一二三名为一等奖,四五六名为二等奖,七八九名为三等奖。由个人单独训练取得的成绩按上述规定计算;参与组织非主要辅导教师,成绩折半计算;未参与者,不计考核得分。此项成绩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计算。

5.考勤(100分)

学校教职工的请假审批、天数、待遇等规定均按市教育局、学校教职工管理规定执行。

②每月事假不超一天或病假不超过两天的不扣分,超过的,每天扣10分;超过1周以上的,根据当月出勤天数按比例折算绩效考核。凡当月病事假超过1个月的,取消当月绩效考核。

③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工一次扣30分,旷课一节按旷工论处。

⑤各类集会、升旗、学校安排的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不到扣5分。

⑥在上班期间,不准上网闲聊、打游戏、炒股、购物、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发现一次扣5分。

⑦当月出满勤的另加10分。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定与分配

(一)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学期核定一次。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教职工人数×全市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数+教师考勤扣款总额

(二)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1.人均基础性绩效工资

凡承担工作任务且正常上班的教师均可获得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月均数20%作为人均基础性绩效工资,剩余的80%用于绩效。

2.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人均基础性绩效工资÷全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六、相关规定

1.寒暑假期间所有教师享受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2.退休教师在退休前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后从执行退休费的当月起按相应人员的退休生活补贴标准执行。

3.见习期教师参加绩效考核,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同条件人员的70%发放。

4.轮岗交流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负责调整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其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5.经市教育局批准借调到其他单位帮助工作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供考核情况,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不高于学校非教学人员的平均数确定。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发当月、当期或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工作不负责任,动辄撂挑子的;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视为失信人名单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7.在每年聘任中因本人原因而待聘的,经学校协调上岗后,本年度内的绩效按照本人核算绩效的70%发放。

七、其它

1.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工作,要以大局为重,讲奉献、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学校举办的年级或全校活动,不再另计课时。若确因学校工作需要,需个别教师加班的,由绩效考核小组共同研究酌情加分。

2.退休前一年的教职工在完成学校安排任务的前提下,按照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3.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师德考核等级认定和评优评先及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4.此方案经全校教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其解释权归绩效考核小组。

5.未尽事宜由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讨论解决。

                                             

济源市沁园中学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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