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全面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制定以下规定。
一、完善运行机制
1、财务支出集中签批。学校各项支出实行集中签批制度,每周二财务室粘票,周三(特殊情况另定)领导集中签批,周四财务集中财政支付。
2.廉政监督。廉政小组要对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印刷费、各种活动费用、设备物品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支出程序和真实性进行逐项审核,符合规定的票据由廉政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廉政监督专用章。
3.财务审核。财务室根据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格、未按预算项目支出的票据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支出凭证予以退回,确保支出凭证真实、合法、完整,防止违规票据入账。
4.签批程序:经办人填写报销单—财务票据审核—分管副校长签字—廉政小组审核、盖章——校长签字批准—财务支出
二、强化支出管理
(一)日常办公及维修维护
日常办公及维修维护由申请人填写《济源市沁园中学物品采购单》,经分管副校长审批同意,校长签字,由校总务处负责采买,并当月及时清理结算。
1.日常办公用品、文印纸张及电脑耗材由总务处定期按程序集中采购,并建立使用台账,统一管理,对库存物品进行定期盘点,并公布使用情况。
2.资料印刷由申请人填写《济源市沁园中学文印审批单》,经分管副校长批准后,文印室印刷登记。
3.重大维修及采购项目(1万元以上)需经校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二)各项业务活动支出事前审批。
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宣传费、体音美各类比赛、及各种考试费用,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科学安排资金预算,提前申请资金支出。经分管校长、校长审批后实施。
(三)公务差旅
公务出差实行“事前审批、额定标准”,提前填写《济源市沁园中学因公出差审批单》。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际间交通费(不包括出租车车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差旅伙食补助标准:省内每人每天30元,省外每人每天50元;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30元(会议、学习仅报往返)。出差住宿标准:一般地区(含省内)每人每天100元,发达地区每人每天150元,超出部分个人负担。
未经批准的差旅费和涉及招待、礼品及游览等费用,不予审核报销。
(四)慰问看望
慰问看望(婚丧嫁娶、探望病人)由科室或年级提出申请,并填写《济源市沁园中学物品采购单》,经分管副校长审批,校长同意后,由申请人使用公务卡购买用品。慰问用品婚丧嫁娶原则上控制在300元以内,看望控制在150元以内。
(五)大额支出报销规范化
学校超过一万元的重大支出事项,需履行集体审批制度,并有会议记录。政府采购项目需附合同、采购资金申请表、验收报告、付款通知单。大型维修需附合同、验收单、会议纪要。工程款需附政投、财政审批单、资金付款申请表。
(六)固定资产采购与管理
固定资产实行集中配置统一管理。根据学校配备需求,经校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将采购事项编入下年度预算,待财政年度预算批复后按政府采购程序分批次进行。
新增固定资产由仓库管理员验收签字并登记台账。仓库管理员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每学期末会同财务室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办理相关账务手续。
三、相关要求
(1)强力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学校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全体教师需掌握公务卡结算目录,并形成主动用卡、自觉用卡的良好习惯。为避免影响个人信用度,报销手续须在公务事项结束5日内完成审批程序,报财务室按时完成转账还款。如因报销手续履行不及时造成的罚息及其它责任由持卡人承担。
(2)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车辆管理
公务接待和车辆管理参照《济源市教育局公务接待暂行办法》(济教[2013]125号)、《济源市教育局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济教[2013]124号)有关条款。
1、 学校原则上不再报销餐费。确因上级部门考察、调研、检查指导、教学研讨等需安排公务用餐的,需到分管副校长处填写派饭单并报校长批准。派饭单上要签署事由、就餐人数、用餐标准等。
2、 本着务实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严禁公车私用,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封存制度,做到高效、节约。学校不报销市内交通费,提倡绿色出行。外出地点较近的,自行安排交通工具,较远的可申请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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