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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济源最新疫情防控第12号、第13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8 15:10:26   来源:    浏览:

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公      告

(2021第12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防止新冠病毒疫情传播,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强化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济人员排查管控。各片区、各镇(街道)、各级各类单位都要迅速开展7月10日以来返(来)济人员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济人员,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近期原则上不要返(来)济,确需来济的提前向所在辖区报备,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隔离管理措施。

二、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公务活动一律取消,不邀请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济活动。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出市、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济要向社区(村居)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

三、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门店、医院药店、酒店宾馆、学校、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网吧、影院、剧场、歌舞厅、室内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要按照各行业防控标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防疫规定。

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律扫码或登记,同时严格遵守佩戴口罩及配合体温测量等防控规定。

五、零售药店即日起销售退烧药品要实行实名登记。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不接诊发热或不发热但呼吸道症状明显的患者,在入口处张贴告知书。发现此类患者后,要做好病人信息登记,向辖区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引导其到就近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六、旅游景区要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接待规模,暂不接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团和游客。旅行社暂停向中高风险地区发团,现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旅行团要及时向文广旅局报备,并妥善做好返济后的处置工作。

七、原则上不举办大型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组织方要制定并落实防控方案。暂停10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审批。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活动,报辖区疫情防控部门审批并监管落实。

八、严格控制各类聚餐活动。家庭聚餐原则上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严禁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济人员参加聚餐活动。

九、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严格控制人员规模和数量,并提前报社区(村居)备案,减少因婚丧嫁娶造成疫情传播。

十、加强进口物品管理,所有进口冷链食品都要进入“豫冷链”系统,所有进口物品、邮件要做到批批检、件件消。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商户必须张贴明显标识,并登记销售去向。

十一、各医疗机构要强化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管理,社会各界要积极响应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的禁止探视、一患一陪制度。

十二、各镇(街道)启用集中隔离点,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按照疫情防控规范严格落实集中隔离管理措施。

十三、车站、高速站等出入境口要设立检查站点,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济人员和车辆货物的检查管理。

十四、各片区、镇(街道)、各单位要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十五、广大市民要加强个人防范,自觉遵守公共场所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等防疫要求;做好个人和家人的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021年8月1日

 

 

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公    告

(2021第13号)

为彻底排查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济人员,坚决切断疫情传播渠道,请7月10日以来有南京、张家界、郑州六院旅居史人员,以及其它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济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并在社区(村居)指导下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观察等措施。

隐瞒不报、缓报、谎报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1.济源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2.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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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国(不含港澳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

(截止2021年8月1日18时)

高风险地区(4个)
河南省(1个)

郑州市二七区京广路街道春晖社区

江苏省(2个)

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武塘社区明月路以南、文汇西路以北、维扬路以西、新城河路以东区域

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全域

云南省(1个)

瑞丽市姐告国门社区

中风险地区(91个)

河南省(6个)

商丘市(3个)

梁园区大商新玛特(商丘市梁园区凯旋东街与神火大道交叉口东南150米)

睢阳区世纪花园小区(金世纪广场西侧)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庄社区

郑州市(3个)

二七区京广路街道广兴洁云花园小区

二七区长江路街道海豫花园小区

二七区长江路街道张魏寨中街36号院

云南省(2个)

陇川县(1个)

章凤镇迭撒村拉影村民小组

瑞丽市(1个)

弄岛镇雷允村委会雷允村民小组

江苏省(50个)

扬州市(14个)

邗江区双桥街道念四新村小区

邗江区双桥街道杨庄街坊

邗江区双桥街道武塘社区明月路以南、文汇西路以北、维扬路以西、新城河路以东区域

邗江区西湖镇俞桥村俞桥组

广陵区汶河街道石塔社区淮海路157号大院

广陵区东关街道彩衣街34号

广陵区东关街道大草小区

广陵区东关街道北柳巷67号

邗江区双桥街道康乐新村

邗江区双桥街道柳湖北苑

邗江区蒋王街道四联村后庄组

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阳光新苑北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汇街道南宝带小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汪家村仇庄组

淮安市(4个)

洪泽区高良涧街道洪泽园三村宏盛家园十栋

洪泽区高良涧街道崔朱社区泽地华城12栋

洪泽区高良涧街道王庄村13组胡桑田庄台

盱眙县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生活区宿舍楼2幢

宿迁市(2个)

泗阳县众兴街道西湖社区中华商城小区

宿豫区陆集街道利民社区陆运河工程船闸项目工地宿舍区

南京市(30个)

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景明佳园小区

江宁区湖熟街道周岗社区围合区域(东至集贤路,南至长干街,西至康庄路,北至齐尚街)

溧水区石湫街道九塘行政村毛家圩自然村

江宁区湖熟街道周岗社区张巷自然村

江宁区秣陵街道殷巷社区龙湖文馨苑小区

江宁区湖熟街道周岗社区庄上自然村

溧水区永阳街道万科城香樟苑

高淳区桠溪街道省道239与桠定路交叉路口芜太建材店所在建筑范围

建邺区南苑街道所街26号

溧水区柘塘街道湖滨新寓

溧水区柘塘街道永阳街道宏力花苑

秦淮区瑞金路街道标营4号26栋、27栋、28栋、29栋、30栋

玄武区孝陵卫街道胜利村100号

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和燕花苑12幢

江宁区湖熟街道尚桥社区焦东自然村

江宁区秣陵街道青源社区翠屏湾花园城

江宁区横溪街道许呈社区小呈自然村

江宁区东山街道骆村社区天琪福苑

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大桥南路10号

江宁区湖熟街道周岗社区新风苑

建邺区莫愁湖街道凤栖苑

鼓楼区中央门街道工人新村小区

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凤翔花园4期

江宁区湖熟街道钱家村自然村

江宁区东山街道岔路社区绿城深蓝小区

江宁区麒麟街道麒麟门社区麒西路95号

雨花台区凤翔新城1期

建邺区南苑街道吉庆家园小区

秦淮区中华门街道晨光新苑16栋

江宁区淳化街道新林村郭村自然村

福建省(2个)

厦门市(2个)

思明区莲前街道源泉山庄A区(前埔六里1-20号)

思明区莲前街道前埔社区前埔社

湖南省(22个)

湘潭市(1个)

雨湖区云塘街道杨家湾公安小区

长沙市(3个)

天心区赤岭路街道乾城嘉园

宁乡市城郊街道馨宁新村小区

宁乡市城郊街道未来方舟小区2号栋

益阳市(1个)

赫山区赫山街道铂金汉宫小区二栋、七栋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个)

古丈县默戎镇墨戎苗寨

吉首市峒河街道办事处五里牌社区公租房小区

株洲市(4个)

云龙示范区学林街道学府华庭小区

云龙示范区学府港湾小区

云龙示范区锦绣香江小区

云龙示范区大丰安置房

张家界(11个)

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

永定区永定街道

永定区崇文街道

永定区南庄坪街道

永定区官黎坪街道

永定区后坪街道

永定区沙堤街道

永定区大庸桥街道

永定区西溪坪街道

永定区阳湖坪街道

永定区枫香岗街道

四川省(6个)

泸州市(1个)

江阳区黄舣镇裕兴路4号厂区办公宿舍楼

成都市(3个)

青羊区光华街道优品道曦岸

高新区石羊街道美洲花园68栋

高新区石羊街道都城雅颂居

宜宾市(1个)

南溪区南溪街道江景郦城小区1栋

绵阳市(1个)

涪城区吴家镇惠科路1号厂区

湖北省(1个)

黄冈市(1个)

红安县永佳河镇 

辽宁省(2个)

大连市(1个)

甘井子区泉水街道A4区27号楼 

沈阳市(1个)

大东区珠林路50-15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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